隆德县人民检察院
LONG DE XIAN REN MIN JIAN CHA YUA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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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专业化、规范化,更高效更深入开展好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工作,近日,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正式挂牌成立。
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由7人组成,涵盖检察官、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,青年人数占比85%。该办公室旨在充分发挥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检察职能优势,开展好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教育保护。主要工作涉及涉未成年刑事、民事、行政及公益诉讼案件办理,法治宣讲,对被侵害未成年人保护救助、心理疏导等。
近年来,隆德县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,办理未成年人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,附条件不起诉协助监督考察案件8件9人,特殊预防案件20件25人,刑事立案监督案件5件,支持起诉案件3件,司法救助案件1件,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2万元,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25份,移送未成年人救助线索35件,其中办理的涉未成年人预防性侵害公益诉讼案件被自治区妇联于2021年评选为“宁夏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好案例”。深入学校开展法治讲座45次,进行“点单式”法治服务,以“线上+线下”并行,丰富宣讲方式,开展普法宣传,共开展法治“进校园、进社区、进乡村”活动200余次,发放宣传手册3万余份,现场解答法律咨询500余人。
未成年人是国家的“朝阳事业”,下一步,隆德县检察院将牢固树立和践行新时代未成年人司法理念,认真贯彻“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”,始终坚持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,依法集中统一履行四大检察职能,聚力“六大保护”融通发力,努力把司法保护做深、做实,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朝更加专业化、规范化、品牌化方向发展,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撑起一片法治蓝天。